這是另一個值得當父母者重視的事
有一天一位高中女生來到櫃台,說她的存摺掉了,印章掉了,要補發存摺,更改印鑑
因為事前經理有告訴我,他的好友的女兒最近交了男友,那男友知道她爸爸有以她的名義存錢,所以聳恿她做以上的動作
於是我查系統確認是她沒錯,就一方面藉故東扯西扯拖延,一方面告訴經理通知他爸爸
過了約半小時後她的長輩來了,就把她給帶回去了.那女生看起來乖乖的,涉世未深,也許是被愛沖昏了頭吧...

因為帳戶的名下是那女生,所以即使實際上是她爸媽為她存的錢,(根據贈與法令,父母每年各有固定額度可免稅贈與給子女,免稅額從過去之100萬到111萬到最近修法的220萬.)她還是可以帶著身分證來辦理存摺遺失補發,印鑑遺失變更,所以即使父母存摺印章藏的隱密,要是子女知道錢存在那,還是可以去辦理上述手續而將錢提領光.

那麼該如何避免,又能達到贈與呢?
1.不讓子女知道你有為他存這錢,或不讓他知道你存在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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