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另一個值得當父母者重視的事
有一天一位高中女生來到櫃台,說她的存摺掉了,印章掉了,要補發存摺,更改印鑑
因為事前經理有告訴我,他的好友的女兒最近交了男友,那男友知道她爸爸有以她的名義存錢,所以聳恿她做以上的動作
於是我查系統確認是她沒錯,就一方面藉故東扯西扯拖延,一方面告訴經理通知他爸爸
過了約半小時後她的長輩來了,就把她給帶回去了.那女生看起來乖乖的,涉世未深,也許是被愛沖昏了頭吧...

因為帳戶的名下是那女生,所以即使實際上是她爸媽為她存的錢,(根據贈與法令,父母每年各有固定額度可免稅贈與給子女,免稅額從過去之100萬到111萬到最近修法的220萬.)她還是可以帶著身分證來辦理存摺遺失補發,印鑑遺失變更,所以即使父母存摺印章藏的隱密,要是子女知道錢存在那,還是可以去辦理上述手續而將錢提領光.

那麼該如何避免,又能達到贈與呢?
1.不讓子女知道你有為他存這錢,或不讓他知道你存在那
2.也是現在要介紹的,可以在銀行辦理一種新業務叫做個人財富信託(簡稱信託),由銀行做為受託人,你的贈與金額就會存在一個叫xx銀行受託帳戶,受益人是你的子女,這是一種與銀行間的契約,內容可以自由訂定,例如在你兒女考上大學時給20萬,若國立大學給50萬,結婚給100萬,以後每年每月給5萬,這樣即使你往生了,銀行還是會依契約給付給子女,這樣可以避免提早錢給兒女,而致兒女不肖敗光,而且因為實際的運用權還是在你,你還是可以隨時中止這信託契約,或者更改契約內容,即使你往生了,若契約中有訂嚴謹,兒女也不能主張要一次領取.費用是每年0.1%~1%,另加開辦費(似乎行情也是1%,詳細要再確認,反正很低的),也許有人擔心萬一銀行倒了,被合併了,不是錢就不見了嗎?這是不會的,因為法令有保障這是銀行另外的錢,不會因為銀行破產/被合併而消失,到時銀行會轉給新的接手銀行,或政府也可出面將信託資產轉給其他銀行管理,總之在財產的保全上是沒問題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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